郑州日报讯(记者 侯爱敏)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昨日召开的“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日前印发《关于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出多项政策举措,致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推进重大基础设施修复建设

  河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当前第一位的工作就是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除险加固,尽快修复各类水毁工程,备战可能出现的新一轮强降雨过程。主要包括水利和农业生产设施、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城镇基础设施、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前期工作等6个方面。其中,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修复建设方面,按照先通后固、逐步提速原则,力争京广线、陇海线、太(原)焦(作)、侯(马)月(山)等普速铁路和郑(州)太(原)高铁8月中下旬恢复正常运输。在加快城镇基础设施修复建设方面,要开展城市窨井盖、电线杆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日前已紧急下达6.44亿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河南省受灾严重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下一步,省发改委将组织建立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项目库,同时建立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确保投资尽快落地见效。

  加大信贷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

  为了帮助市场主体和农业恢复生产,河南省从加大信贷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恢复农业生产等3方面给出了具体支持政策。

  其中,在加大信贷纾困力度方面,推行信用修复承诺制,梳理申报防汛救灾“信易贷”重点企业白名单,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质增信。在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两个月房租,并在税收、社保等领域明确了相应的缓缴政策。在抓好农业恢复生产方面,省财政对受灾农田补种改种给予适当补助,由各县统一采购种子发放到实际种植户,对于自行补种的农户,将由各县对其购种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省财政下达防汛救灾资金47.25亿

  发布会上透露,7月22日至8月2日,省财政共下达11批资金47.25亿元,为防汛救灾提供了有力支撑。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财力补助资金20.23亿元,由市县统筹用于抢险救灾、紧急避险、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业生产救助、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农村毁损房屋补助、城镇基础设施维修、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等方面;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1.8亿元,主要用于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倒损民房修复等方面;群众生活补助资金6.48亿元,主要用于受灾困难群众给予临时生活补助,农村地区因灾倒塌房屋重建补助、因灾损坏房屋修缮补助等;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6.45亿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和服务补助,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设施修复、水利设施工程水毁修复以及救灾所需设施设备修复等方面;城乡小商户补助资金1.64亿元,主要用于对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一定时期的房租补贴;城乡基础设施修复补助资金6500万元,主要用于受灾地区水毁道路抢修保通。

22个专家组赴各地帮助恢复农业生产

这次洪涝灾害给河南省农业生产造成了很大影响。截至8月3日,全省农作物受灾1470万亩,其中成灾970万亩,绝收570万亩;受损棚室设施12万亩,受灾农田1060万亩,受灾养殖场户达18527家,死亡畜禽1114万头只,圈舍损毁639万平方米,渔业受灾33万亩,成灾9.4万亩;全省农业受灾程度是多年来最重的一年。

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就排除积水、灾后改种、生产恢复等工作,紧急制定了6个方面的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指导;派出9个厅级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和22个专家服务组,深入灾区指导帮助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省财政已分三批拨付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8亿元。截至8月3日,累计排除田间积水1500万亩,改种农作物16万亩、病虫害防治470万亩、中耕施肥302万亩,处理水泡粮食累计2005万公斤,转运畜禽407万头只,无害化处理死亡畜禽926万头只。

开展安全评估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

此次灾情中,河南省部分地区农房损毁严重,尤其是灾后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灾后住建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对受灾的农村、城镇房屋开展安全性应急评估或鉴定,认真研究安排灾后重建各项工作,每日参与房屋评估的技术人员4300余人,截至8月3日17时,全省已评估农房16.96万户,涉及行政村5560个。

在保障农村住房安全方面,先由村镇干部对受灾农房进行初判,随后按照“不漏一屋、不落一房”的原则对受灾农房进行安全性应急评估。经评估暂不具备返家条件的农房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同时采取封房措施,坚决阻止村民进入,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从各勘察设计院所、质量检测机构、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抽调14类15251名技术专家组成万人技术服务团,支援各地开展农房安全评估;对于经评估可在原址重建的房屋,建议以农户聘请施工队伍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的,乡镇政府和村委要帮助村民协调组织培训合格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对于因灾损毁特别严重,确需整村搬迁的村庄,首先做好村庄选址和规划工作,合理避让洪涝灾害频发区、地下采空区和软弱土、涣散土层,而后由当地住建部门或乡镇组织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统建。截至8月3日17时,全省已评估农房16.96万户,涉及行政村5560个,经评估具备农户返家条件的房屋10.53万户,每日参与房屋评估的技术人员4300余人。

在城镇房屋安全鉴定方面,针对受灾既有城镇房屋、在建房屋建筑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不漏“一房一项目”。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做好分类整治,严格复核验收,该封就封、该停就停、该拆就拆,坚守不发生人员伤亡底线。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整治城镇既有房屋265315栋,其中受灾房屋3652栋,已整治905栋;在建房屋市政工程7960个,其中受灾865个,已整治3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