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4日消息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对蚌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存量房贷款所购住房房龄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加房龄合计不超过40年。

在住房贷款方面,《通知》提到,降低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在降低存量房首付比例方面。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房龄1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20%,房龄10年以上3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房龄1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龄10年以上3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40%。

编辑:安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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