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日消息(记者 安垚) 9月1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55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司法冻结。

据了解,本次解冻股份为1.55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占蓝光发展总股本5.1%。蓝光集团共持有蓝光发展17.21亿股,持股比例56.72%。

此次解冻后,蓝光集团持有的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0.9亿股,占其持股比例63.31%,占蓝光发展总股本比例3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