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4日消息(记者 安垚)9月23日,南京土地市场网发布关于部分地块终止出让的公告。

公告显示,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21年宁出第07号)中的NO.2021G81(栖霞区燕子矶街道经五路以东、松花江路以南地块)、NO.2021G83(栖霞区栖霞街道邮轮大道以东、官窑山路以北地块)、NO.2021G84(栖霞区栖霞街道湛墅路以西、水泥厂路以北地块)、NO.2021G86(江宁区汤山街道仙涧路以东、S122以北地块)、NO.2021G89(江宁区谷里街道安康路以北、经四路以西地块)、NO.2021G90(江宁区禄口街道华商路以南、伏泽路以西地块)、NO.2021G98(六合区龙袍街道振兴路以南、通洲路以西地块)、NO.2021G103(浦口区桥林街道浦乌路以南、南湾街以西地块)、NO.2021G104(浦口区桥林街道景天路以南、双峰路以西地块)、NO.2021G105(浦口区江浦街道嘉义路以北、浦乌路以西地块)、NO.高淳2021G09(高淳区淳溪街道芜太公路以北、丹阳湖北路以东地块)共11幅地块,因故终止出让。上述地块具体交易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据此前报道,8月25日,南京土地市场网发布了2021年度集中供地第二批次土地出让公告。本次集中出让共计53宗地块,总出让面积达490万平方米,总起价达616.95亿元,将于9月26日正式开拍。除去本次终止的11宗地块,其余42宗地块将继续拍卖。

根据出让文件显示,本批次出让地块按"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上述核定价格(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所建商品住宅项目须按照《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宁规划资源规[2021]6号)执行。

当网上交易达到最高限价须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的地块,对商品住宅预售条件提高至完成住宅部分投资额的50%。且部分地块不得合作开发。另外,根据要求,竞拍的最高溢价率由之前的30%下调至15%,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商品住宅不得上市,同一竞买人在同一批次报名地块不得超过总量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