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对于许多行业来说并不陌生,房地产行业亦不例外。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房地产的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调控亦较为严格。因此许多交易在“明规”之下难以完成,从业人员就利用一些所谓约定俗成,看不到又暗藏玄机的“潜规则”进行交易。它们常常以各种诱人的营销策略、抑或是难以洞察的方式进行,但对购房者来说“潜规则”下交易的实质往往是变相收费、侵害消费者隐私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等。正值“3.15”之际,为了让消费者认清房产交易过程中“潜规则”的真实套路,央广网房产列出购房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十大潜规则”,供消费者参考。

  看房时,时常能听购房者问:这套房子赠送面积有多少?开发商的宣传资料里,送花园、送阁楼、送露台、送地下室、送阳台、送飘窗等经常会是重要噱头。在人们的潜意识里,似乎送的越多越好、得房率越高越好,但实际真的是这样吗?业内人士给出的答案却不尽然。所谓赠送面积多数是开发商通过“偷”面积实现的,更像一个“美丽的陷阱”。

  据报道,今年1月,上海浦东某小区320户业主收到拆违通知单。通知单上明确写着:业主自取得所购房屋后,在消防通道、共用部位等公共区域陆续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行为,已严重影响该区域消防安全和房屋使用安全......如拒不停止建设、自行拆除的,相关机关将依法立即强制拆除。

  而事实上,被要求拆除的违建部分正是该项目开发商大力鼓吹的“赠送面积”。卖房时,开发商承诺“业主在交房之后,可按照样板房装修标准进行搭建,如有问题我司承担责任”,然而样板间内多出来的储物间、卫生间等,都是开发商擅自改造获得。

  该项目开发商的做法正是典型的“偷面积”。开发商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可利用但又不计算或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

  对此,不少购房者认为自己是赚到了。然而,去除“滤镜”的赠送面积有的本是购房者应得的,有的则是开发商擅自改规划违建的面积,在所有权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甚至还可能没法办不动产权证。当购房者家里涉及到出售房屋、拆迁、继承或者抵押时,计算的面积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来算,而房产证上的面积并不包括赠送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