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对于许多行业来说并不陌生,房地产行业亦不例外。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房地产的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调控亦较为严格。因此许多交易在“明规”之下难以完成,从业人员就利用一些所谓约定俗成,看不到又暗藏玄机的“潜规则”进行交易。它们常常以各种诱人的营销策略、抑或是难以洞察的方式进行,但对购房者来说“潜规则”下交易的实质往往是变相收费、侵害消费者隐私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等。正值“3.15”之际,为了让消费者认清房产交易过程中“潜规则”的真实套路,央广网房产列出购房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十大潜规则”,供消费者参考。

  无户口,无社保、纳税记录,在限购城市能买房吗?

  近年来,不少楼盘和中介为招揽客户从中打擦边球牟利,通过各种合作的小公司声称可以办理个税证明、代缴社保,甚至是人才引进或积分落户,来代办购房资格,表明其存在进行这些违规操作的渠道。

  此前澎湃新闻报道,天津东丽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经审理查明,购房人赵某等三人因房屋限购政策出台而不具备购房资格。后被告陈某欲为赵某等人办理购买房屋资格。最终,四名被告人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到八个月,并处罚金。

  此类案例并非个例,在限购政策逐渐收紧的城市之中,不少投机之人“铤而走险”,抓住隐藏在楼市背后的购房“潜规则”漏洞,从中牟利。

  对代办购房资格的此类情况,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律师表示,开发商或者中介“替”无资质购房者取得资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限购政策,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一些地方政府规定,采取虚假方式获取购房资格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而对于政府职能部门的人员参与的,一律由纪检部门处理。

  她提示购房者,如果通过开发商或中介机构的帮助获取了购房资格,在后续的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在法律责任的界定上,双方都有责任。若购房人没有足够的客观证据证明其工作人员做了承诺,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形,也可能最终认定是购房人欺骗开发商,那么最终的所有责任都得购房人自己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