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30日消息(记者安垚)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消息,9月30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支持住房消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严格控制增量供应、进一步优化存量、提高供应质量、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6个方面出台20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若干措施》明确,购买商品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同时,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全省层面逐步推广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各地学习郑州经验,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国企收购和市场化交易两种住房“以旧换新”方式,进一步释放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

《若干措施》提出,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对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市、县,暂停新增住宅用地审批并严格控制新增住宅用地出让,以此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管理、严格控制新增住房供应节奏等,严格控制增量。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积极推动“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编辑:门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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