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从市住建委获悉,日前,天津市住建委发布公告,针对天津市公租房分配机制将引入新的轮候管理办法。在现有随机摇号基础上,将增加轮候方式,通过综合评分排名确定配租对象。这一举措有望让公租房的分配更具针对性和公平性。
公租房是天津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稳定的住房保障。自政策实施以来,公租房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此次改革,是在总结过去配租经验的基础上,对分配机制进行全新优化,以提高分配的公平性与透明度。
据悉,新规将适用于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并在有效期内的申请家庭。申请家庭在取得《通知单》后,将通过多个维度的评分来决定其轮候排序。具体评分维度包括家庭成员年龄总和、家庭成员数量、抚养未成年子女数、租房补贴享受情况及优先保障情况等,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决定分配顺序。其中,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如多子女家庭、烈士遗属、肢体残疾人等,还将获得额外加分。家庭轮候评分最高分可达120分,得分越高的家庭将在配租中获得更优先的选房权。
为了方便市民申请,天津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通过天津市公租房登记网站、“天津住房保障”App及微 信公众号等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开放公租房项目登记。申请家庭可在线提交资料,承诺信息无变化后即可完成登记。如申请条件发生变化,需持相关证明到户籍属地区住建委办理变更手续。项目属地住建委将在轮候评分完成后,按得分高低分组排序,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区住建委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若多户家庭评分相同,将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整个选房过程由公证人员现场监督,并出具公证文书,确保过程公开、公正。在选房结束后,项目属地区住建委将对已选定住房的申请家庭进行承租资格复核,确认无误后办理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将被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并从注销资格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这一规定确保住房资源的高效利用,杜绝资源浪费。
天津市即将实施的公租房配租新规的亮点在于引入了“摇号+轮候”的双重机制,使得公租房分配更加科学。“通过综合评分,可以更好将住房资源分配给最需要的家庭,而摇号机制则在同分情况下增加了分配的随机性,保障了每个家庭的公平机会。”市住建委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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