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建筑业融资环境、帮助建筑企业缓解短期流动性困难,去年年底,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建筑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总规模为20亿元的转贷资金,为有转贷需求且符合银行续贷条件的企业提供帮助。日前,江苏省2家建筑企业通过江苏银行续贷审批,成功办理全省首批转贷资金业务。

  据了解,转贷资金是为贷款即将到期、有转贷需求且符合银行续贷条件的建筑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的资金。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是成功办理首批转贷资金业务的企业之一,集团财务科长顾嘉青表示,眼下正值施工单位收付款集中时期,此次获批的1000万元转贷资金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管理办法明确,转贷资金由江苏省财政和江苏省省属企业共同出资,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运作,采用合作银行制,面向商业银行在苏一级分支机构及地方法人银行开放。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仅在贷款服务机构和银行间流动,不进入企业账户,单笔转贷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单个建筑企业集团可申请多笔但合计存续总额不超过2亿元,周转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日转贷费率为万分之三,重点支持纳税贡献大、就业带动强、发展前景好的建筑企业。

  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省将进一步健全机制,用好用足转贷资金,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信心。同时,根据需要适时扩大适用企业和银行范围,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助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安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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