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30日消息(记者门庭婷)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重庆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重庆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作出以下调整:全市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此外,辖内各商业银行可在全市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
据此前报道,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将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编辑:安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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