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近期联合印发了《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对限价商品住房的上市条件、缴费比例、交易流程及特殊情形处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该细则仅适用于海口市行政区域内政府统筹建设和配售的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上市交易须满足四项条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届满5年;取得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屋产权不存在权属争议;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财联社)

编辑: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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