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对于许多行业来说并不陌生,房地产行业亦不例外。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房地产的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调控亦较为严格。因此许多交易在“明规”之下难以完成,从业人员就利用一些所谓约定俗成,看不到又暗藏玄机的“潜规则”进行交易。它们常常以各种诱人的营销策略、抑或是难以洞察的方式进行,但对购房者来说“潜规则”下交易的实质往往是变相收费、侵害消费者隐私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等。正值“3.15”之际,为了让消费者认清房产交易过程中“潜规则”的真实套路,央广网房产列出购房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十大潜规则”,供消费者参考。

  近年来,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各地在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时往往采取“一城一策”的方式进行,但整体调控趋紧。为了抑制房价大幅度上涨,北京、上海等多城设置限价措施。

  为规避限价措施,卖出超过预售证审批价格的高溢价,部分开发商便发明出了一套“合同拆分”的“障眼法”。

  通常开发商会按照政府限定价格申报预售证。取得预售证后,如果预售审批的为毛坯房,在实际销售中,开发商会将房款拆分为“毛坯房价”和“装修价格”。“毛坯房价”符合限价要求,一般还比周边房价都要低,容易给购房者造成“高性价比”的错觉。“装修价格”则是房屋所谓“精装交付”购房者需要支付的精装费用,而这部分费用,可能购房人只有亲临售楼处现场,具体计算房屋价格时,才能了解到。即使预售证审批的是附带装修的价格,开发商依然可以附加一份“精”装修合同,继续提高售价。

  “装修价格”会比市场同等装修标准虚高一部分。

  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消费者购房时,不仅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还需与开发商指定的第三方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购房合同中标注的“毛坯房价”将成为开发商报备给政府的成交价,购房者实际的成交价则要在“毛坯价格”基础上加上“装修价格”,而这里“装修价格”大多比市场同等装修标准虚高一部分。

  为诱导消费者签订“双合同”,销售人员会游说购房者称,这样做可以享受各种优惠、福利条件,还能少交契税等。如果不签订“双合同”,消费者将买不到项目房屋或不能选到心仪的楼层或户型。

  实际上,签署双份合同不仅可能带来首付款的增加;出现违约按购房合同金额进行主张,退赔金额或缩水;后期卖房,将缴纳更多税费。而在装修合同中,通常不会写明全部家装产品的品牌和型号,也为消费者后期维权提升难度。